各有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毕业研究生: 为做好2016年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范围 往年延期答辩的硕士研究生 二、学位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审核流程 (一) 资格审查 1.10月18日前,研究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站(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学历照片信息,登录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完善学籍信息、查询课程学习情况、核对学分、录入发表论文。 2.10月20日前,各学院对毕业研究生学分进行审查,审查范围包括:是否有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并按培养计划完成了应修课程、是否修满学分和中期考核是否合格,并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分审查表》上交到研究生处。 3.10月21日前,研究生处审核学院提交材料。 (二) 申请答辩 1.10月19日-10月22日,毕业生本人登录研究生处网站“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填写《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并进行打印。 2.10月20日-10月25日,导师、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纸质材料;学院相关负责人在管理系统审核学生发表论文情况。 3.本次硕士学位论文内容和书写格式要求请遵照《五邑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的具体要求执行。10月25日前,毕业生填写《学位论文创新点》,与学位论文一起提交给导师审核。硕士生导师审阅后,填写《五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审查表》,同意后研究生可参加预答辩。 4.10月26-29日,各学院统一组织预答辩一次,对申请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质量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交给研究生处查重、不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对申请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形式审查,包括格式、排版。 5.10月31日,各学院收齐答辩论文提交2份给研究生处(电子WORD版、PDF版、纸质装订版2份)查重(查重论文命名格式为:姓名_学位论文名_导师)、送校外盲审,各学院留2份纸质装订稿并组织专家评审。 (三) 学位论文评阅 1. 11月1日-11月30日,答辩论文送外评审。11月30日公布评审结果。论文评审结果评判:2个专家评审都不通过、或1个专家评审不通过后送第三个专家评审仍不通过者,则为论文评审没有通过,取消本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资格。 2.评阅期间,研究生处组织教学督导组对申请答辩的毕业论文进行质量审查和形式审查。 (四) 学位论文答辩 12月1-7日,各硕士点提交论文答辩会申请报告、《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前半部分(I学位资格审查材料、II论文评阅人及答辩委员会组成),领取答辩表决票、领取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各硕士点组织论文答辩会。各硕士点学位分委员会答辩后召开全体会议,表决建议授予学位名单,并提交《五邑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审批表》后半部分(III学位论文答辩情况、IV授予学位审批表)、提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2.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旁听论文答辩会 (五) 授予学位审核 各硕士点报送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各硕士点将各硕士点学位分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加盖硕士点所属二级学院公章于12月7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六) 提交硕士学位论文纸质版及电子版 12月9日,毕业研究生到研究生处提交学位论文终稿电子WORD版及电子PDF版、纸质打印装订本4本、签署论文学术诚信及版权使用说明,要求本人前来提交并登记在册签名。 三、注意事项 电子版论文命名规则:11349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WORD、11349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所有表格材料一式2份。 附件: 学位授予工作条例、学位(毕业)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及格式模版、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流程图、学位论文创新点、学位论文盲审版格式规定 五邑大学研究生处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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