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根协定及申办申根签证有关规定
一、申根协定及申根签证概念
1985年6月24日,法国、德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在卢森堡边境小镇申根(Schengen)签订申根协定。该协定规定,其成员国对短期逗留者颁发统一格式的签证,即申根签证。申请人一旦获得某个申根国家的签证,便可以在签证有效期和停留期内在所有申根成员国内自由旅行,但从第二国开始,需在三天内到当地有关部门申报。申根协定还包括以下原则:
申根协议国家应在人员流动方面,尤其是在签证方面采取统一的政策规定。
申根协议国家决定颁发在申根区域内普遍有效的统一签证,允许一次、二次入境或半年多次入境。前提条件是逗留的天数总和在第一次入境后的半年内不能超过90天。半年多次签证在停留总天数达到90天时,将不能再次进入申根国,并在签证有效期内不得再次申请申根签证。
在申根签证使用前,各个国家的国别签证应该得到承认。根据申根协议的有关规定,持有任何一个申根协议成员国有效居留许可证的旅行者,3个月内无需签证即可在申根区域内自由旅行。在申根区域外的旅行者,只要持有某申根国家有效的居留许可证和护照,无需办理签证即可前往该申根国家。超过90天的逗留,申请者应根据有关法律及其逗留目的申请国别签证。
统一的申根签证应由协议国家的外交和领事部门颁发。
原则上说,颁发某申根签证的国家应该是该签证持有者的主要目的地国家,即停留时间最长的国家,如停留期相同则以第一个入境的申根国家为主要目的地国家。
旅行证件的有效期必须长于签证的有效期,一般情况下至少半年。有些国家甚至要求签证到期时旅行证件仍有半年有效期。旅行证件必须保证申根国家以外的外国人能够顺利回到自己的国家或进入申根区域外的国家。
每个国家都有权决定某人是否有权进入该国,或被拒绝入境,他国颁发的申根签证在另一申根国使用时将得到限制,但该国必须将有关情况通报其他协议国家。
1995年3月26日,申根协定首先在德国、法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七国生效,开始实行申根签证。
1997年底,意大利、希腊、奥地利三国相继实施申根协定,启用申根签证。至此,申根协定成员国发展为十国。
2001年3月,芬兰、挪威、冰岛、瑞典、丹麦五国驻华使馆分别照会外交部领事司告,五国政府从2001年3月25日起正式加入“申根协定”,并从3月25日起颁发申根签证。
2007年12月25日,捷克、斯洛伐克、波兰、匈牙利、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文尼亚及马耳他九国正式加入“申根协定”。
2008年12月12日,瑞士宣布正式加入“申根协定”。至此,申根协定成员国增加至二十五国。
二、申根签证的种类及申办办法
(一) 申根签证分为入境和过境两类
1.入境签证有一次、二次和多次入境三种。签证持有者分别可一次连续停留不超过90天或每半年多次累计不超过90天。如需长期停留,可向某一成员国申请国别签证。
2.过境签证指过境前往协定国以外国家的签证,一般有一次、二次两种,特殊情况下可颁发多次过境签证。各国对过境时间规定不同,一般为2天至5天。
(二)申办办法及注意事项
1.申请哪个国家的签证,就使用哪个国家的签证申请表,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前往法国、荷兰、葡萄牙等国的海外领地或托管地者,应向所属国家申办签证。
2.同时前往几个成员国,应向停留时间最长的成员国申办签证;停留时间相同时,向前往的第一个国家申请签证。
3.访问或途经多个申根国家需填写行程,即所访国家、路线详情和停留时间表,提供所有拟访问国家的邀请信;
4.超过90天的长期签证由申根各国颁发本国的国别签证。这类签证只能前往发证国,不能前往其他申根国家,如过境其他申根国家,必须申请过境签证。已持有一成员国长期居留证者,凭有效国际旅行证件无需办理签证,可自由进入任何成员国,其停留期不得超过3个月。
5.申根签证上的停留天数只在签证有效期内停留有效,访问者必须在签证有效期结束日前离开申根国。如是一次入境有效的申根签证,则不能中途转机去非申根国家后又返回申根国家。
6.2004年6月1日起,凡申请申根国签证必须出具3万欧元保险单据或证明。
7.申根协定对常驻外交、公务人员未作明确规定,由各国自行办理。
8.我与申根新成员国匈牙利、波兰、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马耳他分别签订的双边免签协议仍然由效。中方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可免签入境上述六国,赴其他申根国家则需按规定办理签证。
9.我持外交、公务护照人员如过境其他申根国家赴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立陶宛及马耳他,必须提前办妥过境国家的入境签证。
三、申根协定的意义
申根协定简化了成员国之间出入境手续,方便了人员往来,对促进国家间交流,推动社会发展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为确保各成员国的安全与稳定,申根国家均加强了边境安全检查,并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防范措施。例如,申根国家设“申根信息联检系统”,主要记录有前科人员、通缉犯、被遣返的非法移民、恐怖分子和毒品走私犯,成员国认为对其安全和公共秩序构成威胁及其他不受欢迎的人员。目前,申根国家全面实行签证申请系统联网,签证申请如经一成员国拒签,即意味着同时被所有成员国拒签。在此情况下再次申请申根签证要特别注意,所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定要真实可靠,并需要通过邀请方向使馆做工作,以争取获签。
中国公民在申办申根签证时,应严格按照有关手续办理,避免因手续不全被拒签以影响赴其他申根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