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1-11-02 浏览量:
本报讯 “从今年2月到6月底,我们在中山小榄做家教,但至今只拿到三分之一的工资!”近日,五邑大学大三学生陈文向本报反映,他和另外5名同学在做家教的过程中,被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多次与雇主交涉未果。陈文告诉记者,今年2月,在一位师姐的介绍下,他和另外几名同学认识了一名韩国女子柳女士,并通过柳女士在中山小榄找到了一份家教的工作。 “之前,这位师姐一直在柳女士家中做家教。后来,由于家教对象越来越多,师姐就回学校联系了我和其他5名同学,一起去做家教。”陈文说,他们家教的对象分别是读小学、初中和高中的5名韩国孩子,每周末去辅导中文与数学课程。他们事先已经和柳女士约定好,工资是每小时20元,每个月结算一次,由柳女士通过银行将每月的工资发到各人手上。陈文说,虽然事先有约定,但直到今年5月,只有两名同学分别拿到了部分工资,其他同学的工资都被拖欠着。 “我们多次讨要欠薪,每次她都推说没钱,不肯给。”“后来,我们才得知,柳女士向每名韩国学生收取一万至两万元人民币。”另外一位梁姓同学说。 因为一直拿不到钱,6月底,陈文和同学都选择了辞工。当时,柳女士已拖欠他们6000多元工资。期间,他们曾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咨询解决办法,但被告知,这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建议他们提起法律诉讼。7月11日晚,6名气愤又委屈的同学忍无可忍,每人发了一条短信给柳女士,称“如果再不发工资,我们将对你提起诉讼。” 截至记者发稿时,陈文说,不知是不是这条短信起了作用,反正柳女士已将拖欠的工资款划到了他们的银行账户上。 (本报记者 娄丹 实习生 张嘉琪)
《江门日报》2011-7-17日 A3版 【 都市新闻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