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针对学生校外实习须“严控省外、严审省内、严管市内”的原则,各学院(部)应加强对学生校外实习的动态管理,即日起每天须上报学生在校外实习的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1、《2021-2022-2学期学生校外实习汇总表》(第1-4周)信息实时更新报备,修改部分用颜色标注。
2、每天中午12点前上报当天学生校外实习情况,如不上报,则默认无变化。
3、第5周起,每门校外实习课程在《2021-2022-2学期学生校外实习汇总表》中须填报至少两个实施方案以应对疫情的变化,在副表中(分组、分散实习)增加校外实施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名单、具体单位等。
4、每门校外实习课程在实施前,须报备具体实施第几方案,如在实习中途有变化应及时反馈;实习结束当天,须报备学生返校时间和返校人数。
教务处
202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