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是学校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和重要资源。为加强教室管理,规范、有序地使用教室资源,根据学校要求,现将教室借用流程做如下规定:
一、教师因教学计划内的正常教学活动,如课程考试、毕业答辩等需借用教室的(补课请在系统调停补课功能下申请),采取网上申请的办法,登陆教学管理系统选择教室、填好使用时间、地点、借用教室事由、联系方式后,提交教务处审核,教务处审核通过之后,方可使用教室。
二、教学计划外的与教学有关的校内活动,负责教师可根据参加人员情况,填写《五邑大学校内活动教室使用申请表(无校外人员参加)》(表格在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常用下载栏目中下载)或《五邑大学校内活动教室使用申请表(有校外人员参加)》(表格在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一楼大厅领取),写明活动具体内容和主持人或主讲人等,经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签字盖章后,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交至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由教务处在系统中审核通过后使用。
三、非教学活动(包括学部(院)、部门、班级、社团活动等)原则上不得借用教室,请先向活动组织单位或主管单位申请使用场地,如确实无法解决场地,需借用教室申请活动时,原则上只能利用周五晚上或双休日进行,且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并于16周之后停止借用,具体申请流程为:由活动负责教师根据参加人员情况,填写《五邑大学校内活动教室使用申请表(无校外人员参加)》或《五邑大学校内活动教室使用申请表(有校外人员参加)》,在表格上写明活动组织单位或主管单位不能提供场地的具体原因、活动具体内容和主持人或主讲人等,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好相关审核意见后,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交至学生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由教务处审核通过后使用。
四、各单位要加强教室借用过程中的审核工作,严格把关,凡活动主题和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及其他可能影响教学秩序的活动,不得予以批准。
五、使用教室者,不得利用教室进行与申请使用教室活动不相符的内容;不得进行任何商业性、营利性的活动;不得利用所借教室进行危及国家政治制度与国家安全、违背社会道德、邪教思想等宣传活动或以借用为名从事传销等非法活动。
六、使用教室者,必须按教务处审核通过的时间和地点进行活动,不得私自更改时间和地点,活动结束后,应做好室内卫生,关闭设备,恢复教室内设施的原有位置。
七、使用教室者,应自觉保持教室安静,不得在教室、走廊大声喧哗、嬉戏打闹等,以免影响他人学习,如对其他课室的正常教学活动造成影响或未办理教室借用手续而擅自占用教室的个人或单位,学校将追究有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八、教室可申请使用的时间段为每天第一、二、三、四、五大节,即每天上午8:15—11:45,下午14:45—18:05,晚上19:30—21:10,如有特殊情况,不在此时间范围内使用教室及多媒体设备,请活动负责教师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
以上规定,请各单位告知相关人员,并配合执行。
教务处
2018年6月15日